原来不给路灯装漏电保护器,一则是因为装不上去;二则不好确定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,如果装了还有可能无动作。假如设定的动作电流大于人体极限承受电流30mA,则保护无效!装上去也形同虚设,没有任何作用;但是如果小于或等于30mA,又因路灯线路比较长,而且是露天,物理漏电情况就会超过30mA,且频繁导致误动作!所以根本无法点亮路灯。两相权害取其轻,经过权衡利弊之后,就不给路灯装漏电保护器了。
路灯和平常接触的电器不同,即便不做接地线,灯杆内接头和灯杆之间发生漏电时也会有相当一部分被导入大地,因此有人触摸带电灯杆,只相当于在漏电部位和灯杆对地电阻之间再次并联的电阻,所以既使有几百毫安的漏电,而通过人体的电流却非常有限,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30mA漏电保护器就没有什么作用了,因为100mA以上的漏电保护器也能保证人身安全。要知道,30mA漏电保护器用于防止人身伤害,100mA-300mA漏电保护器用于预防防电气火灾。
还有一个原因就是:路灯电缆一般都会很长,所以火线对地之间存在很大的电容,有时可达零点几微法以上,这对交流电是可以提供通路的,由此而造漏电保护器误动作。所以现在的路灯工程大都采用在每颗灯杆下单独做接地的方式,当漏电不严重时不会对外造成危险;若漏电严重空开就会跳闸,也不会产生“跨步电压”,所以安全还是有保障的。
正值深冬,雪越下越大,街道上再次空无一人,只剩下那几盏路灯,依然屹立在哪里,默默的撑起一片光幕,为街道上的行人带去一片光明,带去一丝温暖,默默的守候,永不停歇!